(1)照明器表面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,应采取隔热、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;
(2)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为100W及100W以上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、槽灯、嵌入式灯的引入线应采用瓷管、石棉、玻璃丝等非燃烧材料作隔热保护;
(3)超过60W的白炽灯、卤钨灯、荧光高压汞灯(包括镇流器)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;
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器